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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台湾中原大学交流(2015年秋季)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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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下称“中原大学”)本着“优势互补、共图发展、平等互惠”的原则,于2012年6月签订了学生交流项目协议。根据协议,每年双方学校互荐优秀学生赴对方学校学习,为期一学期。交流期间双方学分互认,学费互免。

现将2015年秋季班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期限:2015年9月-2016年1月

二、选派对象:相关专业全日制2013级、2014级在读研究生(台湾中原大学所有专业学系均对交流生开放,其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一:台湾中原大学各教学单位及所开学系)。

三、选派人数:3名

四、资助方式:免学费。

五、交流学习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赴中原大学学习期间保留4118ccm云顶集团学籍,并需按时注册。

2、学校认可学生在中原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我校研究生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换算成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3、交流学生不参与中原大学的评优、评奖活动。

六、申请办法: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审核排序(原则上按各学院2013、2014级学生数的10%来推荐),学校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七、申请材料

1、研究生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报名表(见附件二),报名表中“应缴材料”暂时不用上交;

2、在校期间成绩单,请到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学院打印成绩,再到研究生部培养科童老师处审核盖章;

3、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个人所获荣誉称号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选拔程序及时间

1、2015年4月10日前,由所属学院统一向研究生部报送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三),并附申请人材料;

2、2015年4月17日前,研究生部、外事处组织面试和选拔,并公示拟推荐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5年4月底,学校将推荐名单报送中原大学审核确认;

4、2015年7月,学生办理赴台通行证、离校手续;

5、2015年9月,学生赴台学习。

九、报名与材料送报: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汇总材料送到研究生部综合科(南行政楼717A),联系人:李老师,86598061。

研究生部、外事处

2015年3月23日

附件1:中原大學2015秋季班陸籍學生申請表單相關資料.rar

附件2:报名表(大陸姐妹校學生入台交換(自費)就讀申請表).doc

附件3:研究生赴台中原大学学习报名汇总表(学院推荐排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