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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关于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台湾佛光大学交流(2015年秋季)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1

>我校与台湾佛光大学签订了学生交流项目协议。根据协议,每年双方学校互荐优秀学生赴对方学校学习,为期一学期。交流期间双方学分互认,学费互免。

现将2015年秋季班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期限:2015年9月-2016年1月

二、选派对象:相关专业全日制2013级、2014级在读研究生(台湾佛光大学其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一)。

三、选派人数:3名

四、资助方式:免学费和住宿费

五、交流学习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赴佛光大学学习期间保留4118ccm云顶集团学籍,并需按时注册。

2、学校认可学生在佛光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我校研究生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换算成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3、交流学生不参与佛光大学的评优、评奖活动。

六、申请办法: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审核排序(原则上按各学院2013、2014级学生数的10%来推荐),学校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七、申请材料

1、研究生赴台湾佛光大学学习报名表(见附件二);

2、在校期间成绩单,请到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学院打印成绩,再到研究生部培养科童老师处审核盖章;

3、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个人所获荣誉称号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选拔程序及时间

1、2015年4月10日前,由所属学院统一向研究生部报送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三),并附申请人材料;

2、2015年4月17日前,研究生部、外事处组织面试和选拔,并公示拟推荐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5年4月底,学校将推荐名单报送佛光大学审核确认;

4、2015年7月,学生办理赴台通行证、离校手续;

5、2015年9月,学生赴台学习。

九、报名与材料送报: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汇总材料送到研究生部综合科(南行政楼717A),联系人:李老师,86598061。

研究生部、外事处

2015年3月31日

本文附件:

·附件1:报名表(大陸姐妹校學生入台交換(自費)就讀申請表).doc

·附件2:研究生赴台佛光大学学习报名汇总表(学院推荐排序)(1).xls

附件1:申请表.doc

附件2: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