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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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生活压力,激发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的精神,根据《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年度将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一定的生活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无违纪违法行为,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确定为补助对象:
①孤残学生;
②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③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④单亲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⑤父母亲因身体等原因丧失劳动力,无固定收入者;
⑥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学生;
⑦家庭因遭天灾人祸(如水灾、火灾等)而经济困难者;
⑧家庭因入学人口多,父母年迈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