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关于做好201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查、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0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11届拟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现就2011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及答辩资格审查工作
请各学院仔细审查每位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学位英语成绩、学术论文发表等材料,由培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审核,研究生部培养科复核。
二、论文修改及预答辩
研究生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和导师建议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论文盲审前科研诚信管理系统检测重复率超过20%的论文,须在修改后将论文电子稿发给研究生部培养科,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正式答辩前,导师应组织预答辩,具体由导师负责,由2-3名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参加。学生根据预答辩的情况对论文进一步加以完善。
三、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必须在以上两项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具体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包括答辩日期的安排、外校专家的聘请等。答辩的相关程序依照《4118ccm云顶集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位评定会议
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尽快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并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报交研究生部(包括纸质和电子稿)。最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五、时间安排
5月14日前,资格审查完毕;
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