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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9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9

>有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引导和支持研究生从事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09)19号)文件规定(见附件一),本轮我校推荐创新项目为3个,其中自然科学类2个,社会科学类1个。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在校硕士研究生,且保证毕业前能完成创新项目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创新项目1项,已主持创新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再申报;

2.申报项目应为具有创新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性研究课题,选题有较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3.鼓励研究生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选题申报创新项目,但照搬导师已立项科研项目的将不予资助;

4.有能力冲击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预期成果有较好开发应用前景的项目优先予以资助;

5.申报者导师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近三年主持高水平科研项目和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论著),曾经指导研究生获得优秀学位论文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名额:各学院原则上推荐申报一项。

2.项目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二),导师签署相应的意见;

3.在各学院择优申报的基础上,由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按省厅规定的限额,排序上报评选结果。

4.研究生部根据评选结果,10月10日前上报省学位办。

四、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