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4118ccm云顶集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和“学习标兵”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加大优秀学生和优秀班级的示范作用,发挥学院主体作用,根据《4118ccm云顶集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4118ccm云顶集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的规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评选对象原则上在4118ccm云顶集团2020/2021学年“优良学风班”立项达标的班级中评选产生(见附件1)。
2.“学习标兵”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参照 《4118ccm云顶集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和《4118ccm云顶集团“学习标兵”评选办法》(行政〔2021〕79号),见附件2。
三、申请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10月12日-18日,学生、班级申请。
【申请流程】:我的温大——掌上办事V2——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审批人选择刘汝佳老师)
注意:
1.务必按照申请表格中每一项的填写范本来填写,照片和文字附件材料都需要上传;
2.建议使用PC端谷歌浏览器,流程:统一身份认证——网上办事大厅——学生事务——学习标兵申请/优良学风班申请)。(详见附件4)
3.请各班级、各位同学将所有申请的电子版材料在10月18日下午16:30前进行打包,实行“一生一文件夹”、“一班一文件夹”,最后由班长汇总以“班级+姓名+学习标兵”、“班级+优良学风班”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wyzhglzx2019@163.com,(纸质版先不提交)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第二阶段:10月19日-25日,学院评选及公示。
1.10月19-10月22日,学院评选。为充分发挥学院学风建设的主体作用,学院组织公开演讲和答辩,进行评选,在全院范围内营造良好氛围,组织班级和学生学习“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的优秀事迹和经验做法。依据分配的名额(附件3)向学校推荐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
2.10月22日-10月25日,学院公示。推荐前,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在系统中审批通过,入围校“学习标兵”候选人和“优良学风班”候选班级。
第三阶段:11月11日之前,学校公示及发文。
学校学工部将各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进行审核,并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第四阶段:“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风采展示。
为进一步营造学校优良学风,发挥榜样力量,分享学习经验,传播积极能量。获得“学习标兵”“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的同学和班级,需根据学校要求参加相关学风建设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将“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评选的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和班级进行申报,班主任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或安全稳定事件的立项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的“优良学风班”评选。“学习标兵”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名均为班级前三名。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优化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周密安排,认真部署。
4.学院推荐的校级“学习标兵”和“优良学风班”所提供2张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M,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或班级事迹和精神风貌,个人的照片1张证件照,1张生活照(所有照片及附件全部在系统中上传)。
联系人刘老师 721521。
外国语学工办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