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4118ccm云顶集团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9
一、评选范围
4118ccm云顶集团当年全日制普通本科、专升本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类型
4118ccm云顶集团优秀毕业生(以下称院优毕业生):为班级毕业生总数的20%。
三、评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表现优秀,在学风建设、素质拓展、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等活动中态度认真、表现积极,综合素质良好。
4.获一次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5. 获校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等奖项。
6. 获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立项;以第一作者(或老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可认定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文。
7.获校运动会个人(集体)项目第三名(含)以上等奖项
8.获校级(含)以上通报表扬。
9.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1)院优秀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和智育成绩名次必须
在班级前60%。
(2)院优秀毕业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获综合奖学金次数一次(不含单项奖学金)。
10.专业实习成绩要求良(含)以上。
11.获得院级“优良学风班”的班级毕业时增加院级优秀毕业生 1 名额,具体名额数为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次数,累计不超过 2 个。
12.凡当年成功升学学生(含中外合作办学及海外、境外升学等)破格授予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班级指标。
13.凡获得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不在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范围内。
四、评选程序
1.按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从低到高排列,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
2.如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相同时,再按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从低到高确定名单。
(1)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等于:
本科:前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的平均分
专升本或专科:当前学年综合考评成绩
(2)总智育成绩等于:
本科:(第一学年智育成绩×1.1+第二学年智育成绩×1.2+第三学年智育成绩×1.3)/3.6
专升本或专科:当前学年智育成绩
五、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45号),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3.被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者,如在当年无法正常毕业,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自2022届毕业生开始实行,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材料提交
请各申请人将自己的申请材料以“姓名+院优申报材料”建一个文件夹发送给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文件打包到一个文件夹以“班级+院优申报材料”命名,在2022年1月3日前发送邮箱wyxuefeng2019@163.com,佐证材料放在一个word里面,逾期不予参评。
附件1:4118ccm云顶集团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xlsx
行政【2021】30号关于印发《4118ccm云顶集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通知(1).pdf
外国语学工办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