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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转】关于开展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8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细节通知如下:

一、文艺作品主题

本次文艺作品征集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展开:

1、体育、艺术教育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的相关主题;

2、反映节日文化,并能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相关主题。

二、征集对象

本次文化文艺作品申报面向全校广大师生,作品申请人和负责人可以为个人或团体,学生申报作品需有指导教师。

三、文艺作品类型

舞蹈、合唱、独唱、器乐、朗诵、戏曲、话剧、情景剧、手工艺、传统体育项目等类别均可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1日前。

五、文艺作品展示平台

被采纳的文艺作品主要推荐参加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2022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4118ccm云顶集团第九届天瑞奖大学生艺术展演等省市校级文艺体育竞赛,本年度省级、市级、校级各单位组织的重大文化活动,以及校内外合作文化活动等,如4118ccm云顶集团五·四表彰大会、4118ccm云顶集团2022级新生开学典礼、4118ccm云顶集团第十届校园文化节、华峰集团周年庆文艺晚会等活动。

六、经费支持

被采纳的文艺作品将根据文艺作品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包含服装、道具及相关指导费用等。

七、申报要求与方式

(一)申报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重视本次征集活动,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师生积极参与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校园文化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重大意义,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活动,营造浓厚的活动开展氛围。

3、紧扣主题,形式新颖。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和自身特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开展文艺作品创作,创作的文艺作品要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二)创作进度要求

本次征集的所有文艺作品均汇总记录。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在创作中期进行检查,文艺作品创作进度适宜且质量为良好以上的,将转为重点发展文艺作品。中期检查未予通过的文艺作品将停止实施,不予报销产生费用。文艺作品负责人必须在文艺作品预计验收时间之前完成文艺作品创作工作,并提交相关文艺作品资料等。

1、4月1日前,申报文艺作品基本信息(下方在线填写链接);

2、5月1日前后,进行申报文艺作品中期检查;

3、6月1日前后,基本完成文艺作品创作,进行文艺作品验收。

(三)申报方式

申报者自行点击在线链接https://docs.qq.com/sheet/DUUN2dXJxa3NnemlJ,并填写该《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文艺作品预征集申报表》。教师文艺作品可直接申报,学生文艺作品需经指导老师审核后申报。

相关问题咨询可联系校团委陈老师,联系电话:18757750504(650504),校团委办公地点为大学生活动中心B座405。

共青团4118ccm云顶集团委员会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