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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1

班级、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以及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

4、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5、学费减免。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低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注意: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因此不在本次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学生范围内。

二、评审条件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13学院的评审过程参照《4118ccm云顶集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附件14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9月30日,召开评审组会议,讨论通过评审流程、评审条件、评审原则和名额分配。

2学校下发通知后,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同学立刻进行浙江省“一受理”系统申报和线下材料申报,学院认真审核贫困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提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推荐名单及资助档次,名单须经学院联评产生报学院联席会议确定。

3、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和推荐联评名单,并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工部。

4、学校完成国家奖学金联评。并推选1人参加浙江省组织的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

5、学校评审组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学校领导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注:由于时间比较紧,国家奖学金特别奖推荐和国家奖学金相关(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材料,请于10月3日上午12:00前,以压缩包的形式文件命名(eg:张三+申请国家奖学金)发邮箱lzzhongxin@163.com,逾期不予补报,责任自负。省政府奖学金(附件8、附件9)电子表格和相关材料于10月9日前上报(省政府奖学金评选规则——“1.先看评选学年智育+综合排名,数字小者获胜;2.一项平局的情况,再看智育谁的排名数字小,数字小者获胜;3.二项再平局,看智育具体分数”,分数高者获胜),国家励志奖学金(附件4、附件5)和国家助学金(附件6、附件7),学费减免(附件10)电子表格和相关材料于10月11日前上报。

四、资助额度与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一档4500元、二档2700元)和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等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1。

学费减免分为两档,一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二分之一,二档学费减免标准为本学年所需缴纳学费的三分之一

五、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特别奖推荐报送材料:电子《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审批表的推荐理由和学院意见必须有相应文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4118ccm云顶集团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全能王操作按照附件3里面的排序放在一个word里面)),纸质版材料提交安排关注群通知。特别提醒:国家奖学金特别奖全校推选1人参加浙江省组织的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

2、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电子《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电子版审批表的推荐理由和学院意见必须有相应文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2、《4118ccm云顶集团国家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件(扫描全能王操作按照附件3里面的排序放在一个word里面),纸质版材料提交安排关注群通知。

3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电子《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电子《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材料提交安排关注群通知。

4、国家助学金报送材料:电子《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电子《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附件7)纸质版材料提交安排关注群通知。

5、省政府奖学金报送材料:电子和纸质《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电子《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9),纸质版材料提交安排关注群通知。

6、学费减免报送材料:电子4118ccm云顶集团学费减免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0)。

注意:请各班级生活委员组织班级学生进行申报,并在每项奖项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到邮箱lzzhongxin@163.com,主题分别备注为XX班级+国家奖学金特别奖”“XX班级+国家奖学金”“XX班级+国家助学金”等。

、其他说明

1、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一般在评选当年的年底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2、申报材料填写和申请审核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破坏表格格式,双面打印后学生签字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同时,所有学生需按时完成浙江省“一受理”系统申请和学院审核(系统申报流程关注群通知)。

3、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4、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9月27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5、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以及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

6、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推选人员,需为当年的学生资助对象,即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为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附件12),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为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名单待定,退役士兵因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不在此评选范围内)。

7、公示信息:只能公示学生学号、姓名、班级和获奖情况等,严禁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出生日期个人敏感信息。

8、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等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全部完成后,再进行分配;省政府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等创业学院提供直接当选人名单后,再进行分配;相关名额分配会另行通知。

 

                                          外国语学工办

20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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