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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4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以及《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其他条件:

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注意:(1)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2)针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进行一审。省政府奖学金一审评选规则为:a.先看2022-2023学年智育排名+综测排名,数字小者获胜;b.出现一项平局的情况,智育排名数字小者获胜;c.二项再平局,智育具体分数高者获胜。根据以上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班级,每班级1名同学进入二审联评。

所有评选条件依照《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温大行政〔2019〕152号)(附件13)2023年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见(附件17)。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10月916:30前,有意向申请的同学上交相关电子版材料:《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8)、《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9)及补充附件《2022-2023学年4118ccm云顶集团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和电子版相关奖项支撑材料(获奖证书照片等)班级为单位汇总,以压缩包的形式(班级+姓名+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lzzhongxin@163.com,逾期不予申请所有申报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得破坏表格格式有关填写说明详见每个申请表后面的样表

纸质版材料提交安排关注群通知。

其他说明

1.在他校交流时间超出一学年(含一学年)的交换生,不纳入本年度评选范围;交流时间为一学期的交换生,以我校成绩作为评选条件进行参评。

2.根据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组会议研究,在开学两周内完成缓考考试并有成绩的(本次缓考成绩完成时间截止到9月29日),纳入评选;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缓考考试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3.转专业学生以评选的实际学年所在的专业为准此次评选的是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


  附件8: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9:2022-2023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补充附件:2022-2023学年4118ccm云顶集团省政府奖学金学生获奖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11: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xls

    附件13: 关于印发《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17:(2个表格,共27人)2023年挑战杯获奖直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xlsx


 

 

4118ccm云顶集团学工办  

202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