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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4118ccm云顶集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1.未获得2023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2.已在2022-2023学年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详见附件12)

二、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院共有19个名额。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品行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获得4118ccm云顶集团2022-2023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附件13)等文件,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5)。

、评审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2-2023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且在一窗系统中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6)。

(二)材料上交

电子版:附件4《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与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具体填写请参照“样表”,不得破坏表格格式。文件夹以“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命名2023年10月13日1640前发送至邮箱lzzhongxin@163.com,逾期不予参评。(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向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提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核、评选出拟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报送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复审。

(四)学校审核和奖金发放

学校收到学院推荐的申请材料后,再次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安排发放奖励金。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赵老师,联系方式:86591918

          附件12: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名单.xlsx

          附件13: 关于印发《4118ccm云顶集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4: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5: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16:浙江省一窗式资助平台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11: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拟推荐名额分配.xls

4118ccm云顶集团学工办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