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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届“省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9

>关于2015届“省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推荐”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的政治教育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浙教电传〔2013〕545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见附件一)的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研究生部根据各学院毕业研究生人数分配推荐名额,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负责推荐排序。本年度我校2015届毕业研究生总数为320人,根据上级文件,按毕业研究生人数5%的比例计算,我校共有16个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其中,毕业研究生20人以上的人文、物电、化材、数学等四个学院,按5%比例的整数倍直接确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人文3个,物电1个,数学1个,化材3个),其余8个候选人名额,在人文学院第四名、数学学院第二名、物电学院第二名、化材学院第四名和其它学院推荐的名单中,由研究生部组织各相关学院联评产生。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学 院

毕业生数

推荐名额

学 院

毕业生数

推荐名额

人文学院

74

4个(前三名确定,第四名参加联评)

物电学院

37

2个(第一名确定,第二名参加联评)

法政学院

18

1个(参加联评)

化材学院

73

4个(前三名确定,第四名参加联评)

马 院

16

1个(参加联评)

音乐学院

10

1个(参加联评)

外语学院

16

1个(参加联评)

体育学院

14

1个(参加联评)

数学学院

28

2个(第一名确定,第二名参加联评)

教师教育学院

12

1个(参加联评)

美术学院

5

1个(参加联评)

生环学院

8

1个(参加联评)

机电学院

4

1个(参加联评)

商学院

3

1个(参加联评)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理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一篇,SCI上发表(或录用)论文的优先考虑;文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二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的优先考虑。

(三)在校期间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含2次)。

(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上交材料

(一)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汇总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交电子稿(邮箱:66069921@qq.com);

(三)《2015届4118ccm云顶集团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并交电子稿(邮箱:66069921@qq.com)。

五、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公示期3天。

(二)2015年3月16日(周一)前请各学院将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及公示单(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部综合科,电子版发至66069921@qq.com;逾期不予保留名额。

(三)联评时间暂定2015年3月18日(周三)。参加联评的学生需准备5分钟的PPT个人事迹汇报,PPT请在3月16日发6069921@qq.com。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本次评优必须符合文件中的条件,宁缺毋滥。望各学院努力做好2015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占正云电话:86598061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三:2015届4118ccm云顶集团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部

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